2008年8月10日 星期日

明年起實施/古坑生育補助 1娃5000元

自由時報20080802

產婦或配偶需設籍1年

〔記者黃淑莉╱古坑報導〕出生率急速降低,古坑鄉民代表會1日通過婦女生育補助自治條例,產婦或配偶設籍古坑鄉1年,新生兒1人補助5000元,將於民國98年1月1日實施。

台灣出生率逐年下降,去年全國新生兒只有20萬人,創下全球倒數第1名,比10年前減少一半,古坑鄉長林慧如指出,古坑鄉現有人口3萬5000多人,近幾年每年約有300名新生兒誕生,較過去亦有下降趨勢,擔心人口負成長,古坑鄉代會於上會期通過每名新生兒5000元的生育補助。

公所依據鄉代會決議制定「雲林縣古坑鄉請領婦女生育補助自治條例」,昨日經鄉代會審議通過,林慧如表示,以每年300名新生兒估算,每人5000元,1年約150萬元。

產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

昨日通過自治條例規定,產婦及新生兒要在古坑鄉設籍,其中產婦設籍未滿1年或產婦為外籍,其配偶需設籍古坑鄉滿1年,設籍1年的認定以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1年,符合條件者需於產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
懷孕6個月流產也可申請

若婦女懷孕滿6個月不慎流產或死產,且符合上述條件者,亦可檢附合法醫療機構之證明書提出申請;鄉公所表示,經公所審核通過者,每胎補助5000元,雙胞胎以上者依嬰兒數發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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