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

經濟不景氣 棄嬰案明顯攀升

中國時報 2008.03.22 
陳璧琳╱高雄報導

     今年3個月內,高雄市已有2個棄嬰案件,而且都是男嬰,不同於以往女棄嬰較多見,家暴中心廿一日指出,當失業率上升及經濟景氣,父母無力扶養孩子,將孩子遺棄在保母家與親友家的棄嬰事件會顯著增加,每名棄嬰每月要花費市府2萬多元的經費。

     家暴中心主任許坋妃表示,連續3年,嬰幼兒遭親人遺棄件數都在2、30件之多,其中以九十五年遺棄案件最多,高達37件,去年遺棄案略有下降到18件,但棄嬰(在戶外)件數仍維持在3件之多。

     今年前3月 發現2棄嬰

     較令人憂心的是,今年至三月間,棄嬰案已有2件,其中二月廿七日在崗山仔公園發現的男棄嬰,因懷胎未足月已死亡,三月上旬在小港區豐田街,被人發現2950公克重的男棄嬰,長得很清秀,亦遭親人遺棄,讓社工員百思不解。

     許坋妃表示,近年來遭人遺棄的嬰幼兒,有的被遺棄在超市、大賣場、醫院或親友、保母家中,多數是父母經濟困難,有的經商失敗,無力負擔,甚至因付不出保母費,將孩子遺留在保母或託養親友家中。

     另外;也有父母婚姻失調,孩子在非預期下出生,或是非婚生子女,狠心將剛出生的孩子丟棄在外,由社會承接扶養的責任。

     編列寄養費 市府負擔重

     家暴中心指出,這些遭遺棄的嬰幼兒,市府每人每月至少編列2萬1千多元的公費寄養經費,而且要編列到孩子年滿18歲,造成社會不少的負擔。

     該中心較擔心的是,曾遭遺棄的孩子,對自己較無信心,沒有安全感,將影響孩子一生人格的發展,是值得棄捨親生骨肉父母與家人三思。

     許坋妃指出,未婚懷孕的青少女,常有求助無門的無力感,社會局已委託勵馨基金會提供未婚媽媽心理諮商服務,有專業社工員協助,讓未婚媽媽以理性及健康的態度,解決自己的問題,避免造成社會日後更大的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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